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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什么叫折扣

折扣,指买卖货物时按原价的若干成计价,如按九成,叫九折或九扣。 折扣促销由于给消费者以较明显的价格优惠,可以有效地提高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消费者,创造出良好的市场销售态势。同时,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鼓励消费者大批量购买商品,创造出“薄利多销”的市场获利机制。计算方法单位货物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折扣率。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单位货物折扣额。

请问什么叫折扣

2,美团上的九折优惠是什么意思

这种折扣优惠分为两种,一种是是指你的这一笔消费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可以享受打九折;另一种是无门槛九折,没有消费要求。例如:满88元打九折,就是你消费达到88元后,你实际所付金额为:88×0.9=79.2元。一般这种折扣是有上限的,举个例子:如果上限是50,那么即使你消费1000元,最终实付金额为950元而不是900元。
应该就是你在美团上消费就打九折的意思吧
就是打九折啊,但是这个就这是有限额的,最高减免多少元。比如说100的东西,打九折,是90,但是美团规定了这个九折最高减免5元,那么实际上你还得付95元。

美团上的九折优惠是什么意思

3,打折怎么算的

原价*(折扣÷10)。商品打几折就是现价为原价的百分之几十,打几几折就是现价是原价的百分之几十几。比如:100块钱的东西打28折,打完折后是28块钱。计算过程:100*28%=28,打折就是在原来售价的基础上降价销售,几折则表示实际售价占原来售价的成数。折扣,是商品买卖中的让利、减价,是赎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但买卖双方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要明示并如实入帐。法律上对折扣的概念作了如下界定: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打折就是在原来售价的基础上降价销售,几折则表示实际售价占原来售价的成数。计算方法有:原价×(折扣÷10)、原价×折扣/10、原价×0.折扣。注意: 10%就是一成,也就是一折,所以八折,就意味着实际售价是原来售价的80%。打折的两种形式。一是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二是在买方已支付价款总额后卖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部分价款。这两种形式实质都是价格优惠,并无本质区别。

打折怎么算的

4,几种购物打折方式

打折一般都是处理的产品或者在做优惠活动的东西才去打折的 这个要看你选择什么样的产品 如果某个产品你不需要 但是他们也不在为这个产品做优惠活动 那你怎么团购也享受不了打折优惠的 这个最后还要看你的需求什么产品 呵呵 当然生活中的必用的产品如果有打折 你可以去购买一些的
比如购物满多少直接折扣,还有买赠和返现再就是赠消费券,一般常见的好象就这几个吧!
一)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商业折扣是销售方为鼓励购买方多购货物,对购货数量超过限定数额所给予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方式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商业折扣可直接从货物金额上扣除,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优惠方式,这种折扣条件通常用分数表示,即2/10、1/20、N/30,意指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优惠,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优惠,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优惠。 三)采用实物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实物折扣是在销售货物的过程中,当购买方所购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时,销售方即配送或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这种折扣方式通过无偿赠送货物降低了货物的单位售价,从而给予购买方一定的优惠。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实物折扣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将折扣额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类似于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方法。
这个吗自己看到去啊

5,什么是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中华财会网(www.e521.com) 2005-10-31  --------------------------------------------------------------------------------  销售折扣一般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所谓商业折扣,也叫“折扣销售”,是销售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数量较大而给予购买方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采用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及时收回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的办法。  目前许多企业广泛采用的销售折扣方式多为“折扣销售”。那么,税法对企业的“折扣”能否直接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国税发[1993]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然而,许多企业在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的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以每一家经销代理商的年销售量来确定应给予该代理商享受的销售折扣率的,如有的啤酒生产企业规定:年销售啤酒在100万瓶以下的,每瓶享受0.2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100-500万瓶的,每瓶享受0.22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500万瓶以上的,每瓶享受0.25元的折扣等。在年中,由于啤酒生产企业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每家代理商到年底究竟能销售多少瓶啤酒,也就不能确定每家代理商应享受的折扣率,所以,只好到年底或第二年的年初,一次性结算应给代理商的折扣总金额,单独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后,许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又感觉不冲减产品销售收入不甘心,便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明知不符合有关规定,可还是冲减了销售收入。当然,在税务部门来稽查时,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  那么,如何才能减少这样的损失呢?  笔者以为,企业对销售折扣完全可以采取预估折扣率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啤酒生产企业完全可以采用按最低折扣率(0.2元/瓶)或根据上一年每家经销代理商的实际销售量初步确定一个折扣率,在每次销售时预扣一个折扣率和折扣额来确定销售收入的办法,即在每一份销售发票上都预扣一个折扣率和折扣额,并将折扣额扣除后再作“产品销售收入”。到年底或第二年年初每一家经销代理商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折扣率确定后,只要稍作一些调整即可。调整部分的折扣额虽不能再冲减销售收入,但绝大部分的销售折扣已经在平时的销售中直接冲减了销售收入。当然,预估折扣率测算得越准确,结算时的折扣调整额就越小。如果担心有的经销代理商会比上年销售量锐减而提前多享受折扣的情况,则可以采取另外预收一定量押金等办法来加以预防。这样,企业就可以将发生的销售折扣额合理合法地冲减产品销售收入,再不用怕税务局补税、罚款了!  来源:福建税务 作者:耕夫 赵红亮
1.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又称销售折扣(sale discount);2. 为促使顾客尽早付清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3.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 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全额付款);4. 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5. 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000。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又称销售折扣(sale discount)。为敦促顾客尽早付清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 2/10,1/20,,n/30,15e.o.m。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 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 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000。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 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商业报价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才是应收帐款的入账价值,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中,经常会遇到销售折扣的情况。现行制度对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却并不那么清晰明了。为了让广大会计人员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笔者对折扣的会计、税务规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解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销售”)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105.3   经营费用 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   贷:应付账款等 105.3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比如,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销售额为1万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销售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如果对方在10日或20日之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11466(或11583)   财务费用 234(或117)   贷:应收账款 11700   相应地,如果购货方享受到了现金折扣则应当作为理财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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