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模拟人生2大学城死神之子的问题

不会,NPC是特定的(人物不特定)是游戏系统中的特殊职业和佣人管家一样,不过玩家不会成为这些职业,就像M3中的隐藏性格一样,NPC和NPC的后代才会继承这些职业特性

模拟人生2大学城死神之子的问题

2,很有钱的女子装成佣人接近她的未婚夫的泰剧

你问的应该是push和jui主演的《幻梦》。之前tik和jeab也演过一版,翻译的剧名叫《美梦成真》。
搜一下:很有钱的女子装成佣人接近她的未婚夫的泰剧

很有钱的女子装成佣人接近她的未婚夫的泰剧

3,忽然想起一部国产老电影 蛮恐怖的 是说女主回到老家的别墅 每天晚上

先走了,这个网站有了,推荐你来看.很清晰的.百度搜 不卡网 选第一个链接,这个站新电影更新很快
这个是电视剧吧,我也想不起来叫什么,有一个特殊标志在他们家,他老爸好像是被他妈用枕头捂死的
我找这部电影二十年了
你好!我看过的名字不记得挺恐怖经典印象深刻, 哪位知道说一下这个电影叫啥名字,很小时,看的,两次都没看完,女主角谁,开头好像是夜晚女子下火车和继母佣人来到别墅前女子却说这别墅自己在哪见过,能说出哪有门什么颜色哪有走廊等布局。但实际他第一次来这,可能梦中见过,住下每晚作恶梦游,又梦见墙上有红门推开进入上了楼,醒来屋子有变动过,好像去求罗刹神吧如有疑问,请追问。
午夜惊魂

忽然想起一部国产老电影 蛮恐怖的 是说女主回到老家的别墅 每天晚上

4,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1. 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2.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3. 为了准确区分二者,当事人双方就承揽与雇佣发生争议时,可以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佣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雇佣关系
您好: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回答:两个法律关系的区分如下:第一,从主体角度看,雇佣关系为一般民事关系,其主体没有特殊性要求,受雇人必须亲自完成雇佣劳动,不能再雇佣他人。而承揽关系为商事关系,其主体一般为商事主体,尤其是承揽人一般要求其具备特殊的技能、工具甚至资质等,必要时承揽人可以雇佣工作人员。第二,从利益关系看,一般的,因承揽人具备特殊的技能、工具甚至资质等,故承揽人的报酬利益高于受雇人的报酬利益。而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受雇人不承担结果不发生之风险,而承揽人则应自己承担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第三,从工作性质看,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务,至于该劳务是否达到雇佣人预期之结果,并非所问,即雇佣关系建立后,受雇人按约定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无论雇佣劳动是否取得实际效果。而承揽关系中所完成的工作体现为成果,承揽人只有按照约定提供了工作成果,才能取得报酬利益,否则即便承揽人付出了劳动,也不能索要报酬利益。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你的关系为雇佣关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要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而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突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而劳务合同关系则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属于私法范畴,民事法律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是平等保护的。法律关系的不同也决定了法律救济途径的不同,劳动合同关系纠纷要适用劳动法规范并遵循特殊的法律程序,而劳动关系纠纷则按照一般民事争议的处理程序即可。  (2)主体要求及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另一方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处于从属性地位。而劳务合同对主体则没有特殊要求,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关系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的。  (4)风险的承担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务合同关系中,风险由劳务提供方承担。  答: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更多]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关系双方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被认为是保护劳动者权利,规定劳动者义务的有效载体,而用人单位也用劳动合同来规范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劳动者也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真的是这样吗?企业不与员[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失公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失公允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公司部部长 谷林树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更多]
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你的可以直接诉讼的。

6,什么是有差别劳动

把商品的不同使用价值舍去,商品就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就是无论商品的使用价值多么千差万别,其中需要耗费的人的体力和脑力则是共同的。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就是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二重属性,前者是人类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它创造使用价值;后者是一般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这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即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那么,什么是无差别的社会劳动呢?什么是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呢?等等呢?所谓一般劳动,无差别劳动,抽象劳动,等等,如果归结为同一个问题,归结为无差别劳动是什么,归结为这个问题,那么,无差别劳动,是什么意思呢马克思说的无差别劳动,分别有二个思路,二个含义,而殊途同归。一个是,从概念内涵上来看,则任何的劳动,所有的劳动,直接就是抽象的一般的无差别的劳动,一个是,从概念外延上来看,则任何的劳动,所有的劳动,在加总、平均后来看,是抽象的一般的无差别的劳动。从概念内涵上来看,清洁工徒手扫地劳动的一小时,是一小时,科学家发明创造劳动的一小时,是一小时,大明星万人空巷的表演一小时,是一小时,等等,分别都是一小时,并且,直接是互相无差别,并且,这是抽象的,这是在逻辑思维当中呈现出来的,不考虑各种外在形式,不考虑互相之间的差异。并且,这是一般的,普遍存在于各个劳动的当中。比如,车站候车室里面,旅客有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等等,都是旅客的一个,老张他是一个,小李她也是一个。从概念外延上来看,清洁工徒手扫地劳动的一小时,是清洁工一小时,科学家发明创造劳动的一小时,是科学家一小时,大明星万人空巷的表演一小时,是大明星一小时,等等,分别都是一小时,互相不同,具体形式不同,各种差异很多。但是,如果把这些不同的各个的劳动,加总起来,平均起来,亦即混合均匀了来看,那么,混合均匀了之后的那些劳动,互相无差别,并且,这是抽象的,这是在逻辑思维当中呈现出来的,这需要在总体上来看,在观念上把它们进行混合。并且,这是一般的,普遍存在于各个劳动的当中,但是又不等同于任何一个劳动。比如,车站候车室里面,旅客有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等等,但是,平均来看有标准的旅客,“他们”是标准化的。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你的可以直接诉讼的。

7,营销学中的4S是指哪4个

4S 的内涵与应用 4S 分别是: 满意( satisfaction) , 服务(service), 速度( speed) , 诚意( sincerity) 。 4S 的行销战略强调从消费者需求出发, 打破企业传统的市场占有率推销模式, 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消费者占有”的行销导向。要求企业对产品、服务、品牌不断进行定期定量以及综合性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满意级度的测评与改进, 以服务品质最优化, 使消费者满意度最大化, 进而达到消费者忠诚的“指名度”, 同时强化了企业的抵御市场风险,经营管理创新和持续稳定增效的“三大能力”。 4S 的行销战略意义是: 1. 满意( satisfaction) 。指顾客满意强调企业以顾客需求为导向, 以顾客满意为中心, 企业要站在顾客立场上考虑和解决问题, 要把顾客的需要和满意放在一切考虑因素之首,要以他人利益为重的真诚, 古人云: “感人心者, 莫先乎情”。要想赢得顾客的人, 必先投之以情, 用真情服务感化顾客, 以有情服务赢得无情的竞争。 2. 服务( service)。指随时以笑脸相迎客人, 因为微笑是诚意最好的象征, 服务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E—即精通业务上的工作, 企业营销人员, 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商品信息, 经常与顾客联络, 询问他们是否需要次日送货或更紧急的要求, 此举会使顾客感谢你的提醒所带来的便利; R—即对顾客态度亲切友善, 实行“温馨人情”的用户管理策略, 用体贴入微的服务来感动用户; V—将每位顾客都视为特殊和重要的人物, 顾客是我们的主人, 不是我们的佣人, 顾客是上帝, 我们只有与之友好相处, 才能生存发展; I —即要邀请每一位顾客下次再度光临, 企业要以最好的服务、优质的产品、适中的价格来吸引顾客多次光临;C—要为顾客营造一个温馨的服务环境, 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力度, 从厂容厂貌以及大型商场的环境氛围更要建成现代化的超一流的环保市场, 舒适、温馨、超时代水平; E—行销人员用眼神表达对顾客的关心, 用眼睛去观察, 用头脑去分析, 真正做到对顾客体贴入微关怀的服务。 3. 速度( speed) , 指不让顾客久等, 而能迅速的接待、办理。 4. 诚意( sincerity) , 指以具体化的微笑与速度行动来服务客人。 总之, 4S 要求企业行销人员, 实行“温馨人情”的用户管理策略, 用体贴入微的服务来感动用户, 向用户提供“售前服务”敬献诚心, 向用户提供“现场服务”表示爱心, 向用户提供“事后服务”以送谢心。
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4p营销组合是从卖方的观点,对销售进行的分析; 产品的组合(product),主要包括产品的实体、服务、品牌、包装。是企业提供给目标市场的货物、服务的集合,如我们澳际公司,作为留学为主营业务的教育集团,资源是分布在全世界的国外院校,目前与上千所院校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就是专业、高效的留学咨询服务工作,当然服务还有很多延伸服务工作,如海外服务、安排移民的工作。我公司非常注重公司的品牌和包装,因为服务公司很大程度上是要建立品牌,才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每年公司在品牌宣传和包装工作,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用。 定价的组合(price),主要包括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付款时间。从企业营销分析,可以从企业的购买原材料的成本价格、销售产品的买出价格、竞争对手的市场价格分析。作为我公司的原材料的成本价格,就是广告宣传费用、活动公关费用等等,销售产品的买出价格就是我们所收取的“留学服务费用”,竞争对手的服务费平均价格就是市场价格; 地点(place)通常称为分销的组合,它主要包括分销渠道、储存设施、运输设施、存货控制,它代表企业为使其产品进入和达到目标市场所组织,实施的各种活动,包括途径、环节、场所、仓储和运输等。我们作为留学公司,不存在以上很复杂货物管管理流程。但目前在国内已经建立的6个办事处,人员往来的也是一个很大的成本。 促销组合(promotion)是企业利用各种信息载体与目标市场进行沟通的传播活动,包括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与公共关系等等。这向工作,使我们一直在进行中,我公司每年春天和秋天,组织世界上百所大学在我公司,进行“留学教育展”,这就需要前期的大量广告宣传,咨询人员的工作咨询等很多促销组合工作。 以上4p(产品、价格、地点、促销)是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也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手段,对它们的具体运用,形成了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但现代营销活动,已经不能局限在4p营销的模式,需要推出4s运营模式。 4s 分别是: 满意( satisfaction) , 服务(service), 速度( speed) , 诚意( sincerity) 。 4s 的行销战略强调从消费者需求出发, 打破企业传统的市场占有率推销模式, 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消费者占有”的行销导向。要求企业对产品、服务、品牌不断进行定期定量以及综合性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满意级度的测评与改进, 以服务品质最优化, 使消费者满意度最大化, 进而达到消费者忠诚的“指名度”, 同时强化了企业的抵御市场风险,经营管理创新和持续稳定增效的“三大能力”。 4s 的行销战略意义是: 1. 满意( satisfaction) 。指顾客满意强调企业以顾客需求为导向, 以顾客满意为中心, 企业要站在顾客立场上考虑和解决问题, 要把顾客的需要和满意放在一切考虑因素之首,要以他人利益为重的真诚, 古人云: “感人心者, 莫先乎情”。要想赢得顾客的人, 必先投之以情, 用真情服务感化顾客, 以有情服务赢得无情的竞争。 2. 服务( service) 。指随时以笑脸相迎客人, 因为微笑是诚意最好的象征, 服务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e—即精通业务上的工作, 企业营销人员, 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商品信息, 经常与顾客联络, 询问他们是否需要次日送货或更紧急的要求, 此举会使顾客感谢你的提醒所带来的便利; r—即对顾客态度亲切友善, 实行“温馨人情”的用户管理策略, 用体贴入微的服务来感动用户; v—将每位顾客都视为特殊和重要的人物, 顾客是我们的主人, 不是我们的佣人, 顾客是上帝, 我们只有与之友好相处, 才能生存发展; i —即要邀请每一位顾客下次再度光临, 企业要以最好的服务、优质的产品、适中的价格来吸引顾客多次光临;c—要为顾客营造一个温馨的服务环境, 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力度, 从厂容厂貌以及大型商场的环境氛围更要建成现代化的超一流的环保市场, 舒适、温馨、超时代水平; e—行销人员用眼神表达对顾客的关心, 用眼睛去观察, 用头脑去分析, 真正哗丹糕柑蕹纺革尸宫建做到对顾客体贴入微关怀的服务。 3. 速度( speed) , 指不让顾客久等, 而能迅速的接待、办理。 4. 诚意( sincerity) , 指以具体化的微笑与速度行动来服务客人。 参考资料:百度搜索

文章TAG:特殊佣人特殊  佣人  模拟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