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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艳芳逝世后遗产都给了谁

梅艷芳的遺產一部分給了她媽媽,還有一部分給了好友劉培基,給媽媽的一部分不是一下子全部給她而是委托給了遺產基金會每個月支付,梅媽媽是個很會消費的人,再加上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夫妻也要靠梅媽媽養,所以……
给福利院了吧

梅艳芳逝世后遗产都给了谁

2,当时梅艳芳死了家产有多少

乳腺癌,遗产全部留给她生前照顾她到最后一刻的朋友了
梅艳芳:梅艳芳父亲早逝,妈妈一个人抚养梅艳芳和两兄一姐,非常辛苦。为了报答、照顾自己的母亲,梅艳芳倾尽所能回报自己的母亲。面对非常能“消费”、而且热衷赌博的老母亲,阿梅为妈妈捐款超千万港币,并且为妈妈留下了大笔的遗产。梅艳芳所留下的资产中,除保险、首饰及一些收藏品外,最大的就是当年以2000万港元买进,如今已升值至2800万港币的豪宅以及MUIMUSIC公司。

当时梅艳芳死了家产有多少

3,梅艳芳一共有多少遗产属于梅妈的怎么梅妈总是嫌不够钱用动不动

因为梅艳芳的遗产是按月给梅妈的
梅姐的财产除了赠好友刘培基两处物业外,其他都交给信托管理。有生前和梅妈联名买的房一套给梅妈养老(后来被梅妈卖掉),有给侄女外甥留下大笔教育基金,有规定每月给梅妈高额生活费,保证她的优质生活(生活费随着物价上涨也在不断递增,04年时每月7万,现在已增至每月15.8万),待梅妈去世后,余下财产再全部捐赠给佛学会。不把财产直接留给家人是因为大哥不务正业,怕被败光后老母亲生活无依无靠,所以交给银行信托管理。

梅艳芳一共有多少遗产属于梅妈的怎么梅妈总是嫌不够钱用动不动

4,梅艳芳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梅艳芳的遗产包括4项香港物业、3项海外物业(日本、英国、及美国夏威夷),近半年工作所赚约1000万元港币,“Mui Music”娱乐公司99.9%的股份,加上2部私家车,总值已达6000多万元港币。再加上一份保额高达5000万港元的保单,遗产总值超过1亿元。
按比例分配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均分割遗产的

5,梅艳芳遗产为什么没留给她妈妈

首先,梅姐有给梅妈留下生前联名买的房子养老,后来被梅妈卖掉了,所以才要租房住。其次,梅姐遗产虽然交给信托管理,但有给侄女外甥留下大笔教育基金,有交待给母亲高额生活费,保证她的优质生活(随着物价上涨,梅妈现在每个月拿15.8万港币生活费)。
omg,看来有些人被刘大师成功洗脑了。首先,在梅姐生命的最后时光,刘大师不知道人在哪里…… 其次,百变梅艳芳不是刘培基成就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现在来出书踩别人捧自己,真是够了,而且踩的还是那个他口头上最疼爱的”小梅妹“…… 为梅姐的遇人不淑感到遗憾。梅姐曾经总结自己的一生”友情岁月“,可以看的出,她一向讲义气,重朋友。因为刘培基讲自己老了会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梅姐送了两处物业给他养老而已。。。在梅姐病重期间,刘培基还拿过梅姐开的支票去装修房子,可见此人脸皮之厚。梅姐的遗产交给信托管理,给侄女外甥留下大笔教育基金,给老母亲每个月高额生活费,保证她的优质生活,在老母亲去世后,余下遗产全部捐赠佛学会。

6,梅艳芳的遗产谁来继承

缠绕5年的已故女艺人梅艳芳1亿元遗产案,今日裁决,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芬的遗嘱有效。 法庭的判词指出,协助梅艳芳成立信托基金的银行职员曾与梅详细商讨,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有关遗嘱是有效的。判词指出,虽然梅艳芳在立遗嘱当日,曾服食药物,但相信影响不大,而医生亦在场证明其精神状态。「梅妈」表示,将会提出上诉。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梅艳芳於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时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大花筒」,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直至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审讯持续了17日。审讯的争拗点,在於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7,梅艳芳为什么不分家人遗产

不把财产留给家人是因为大哥不务正业,怕被败光后母亲生活无依无靠,所以交给信托基金。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简介: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出生于中国香港,祖籍广西合浦,歌影双栖发展的代表艺人之一,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1982年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1983年,唱片《赤色梅艳芳》主打《赤的疑惑》开始走红,唱片五白金。1985年-1986年跨年举行了首次个人演唱会,连开十五场,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同期推出唱片《坏女孩》销售仅一周就拿下八白金,三个月即突破72万张,成为香港本地销量最高的唱片之一。
没有不分家人遗产,因为梅妈年龄太大,不善于理财,哥哥又有些不务正业,为了更好的保障他们的生活,所以将遗产交给信托去管理。 梅姐在生前有和母亲联名买的房子,留给她养老,去世后有在遗产中给侄女外甥留下巨额的教育基金,也在遗嘱中交待必须保证母亲的优质生活,梅妈现在每个月都拿着不菲的生活费,另外遗嘱中有交待,在梅妈过世后,剩余遗产捐赠给佛学会。 梅妈这些年一直执着打遗产官司,将房子也卖了,还欠下几百万诉讼费,所以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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